无菌实验室使用及操作要求本公司
一、无菌操作间使用要求
1. 无菌操作间通向外面的窗户应为双层玻璃,并要密封,不得随意打开,并设有与无菌操作间大小相应的缓冲间及推拉门,另设有0.5-0.7m2的小窗,以备进入无菌操作间后传递物品。2. 无菌操作间内应保持清洁,工作后用2%-3%煤酚皂溶液消毒,擦拭工作台面,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。
3. 无菌操作间使用前后应将门关紧,打开紫外灯,如采用室内悬吊紫外灯消毒时,需30W紫外灯,距离在1.0m处,照射时间不少于30min,使用紫外灯,应注意不得直接在紫外线下操作,以免引起损伤,灯管每隔两周需用酒精棉球轻轻擦拭,除去上面灰尘和油垢,以减少紫外线穿透的影响。
4. 处理和接种食品标本时,进入无菌操作间操作,不得随意出入,如需要传递物品,可通过小窗传递。
5. 在无菌操作间内如需要安装空调时,则应有过滤装置。
二、 无菌操作要求
食品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,必须有严格的无菌观念,许多试验要求在无菌条件下进行,主要原因:一是防止试验操作中人为污染样品,二是保证工作人员安全,防止检出的致病菌由于操作不当造成个人污染。
1.接种细菌时必须穿工作服、戴工作帽。
2. 进行接种食品样品时,必须穿专用的工作服、帽及拖鞋,应放在无菌室缓冲间,工作前经紫外线消毒后使用。
3. 接种食品样品时,应在进无菌室前用肥皂洗手,然后用75%酒精棉球将手擦干净。
4. 进行接种所用的吸管,平皿及培养基等必须经消毒灭菌,打开包装未使用完的器皿,不能放置后再使用,金属用具应高压灭菌或用95%酒精点燃烧灼三次后使用。
5. 从包装中取出吸管时,吸管尖部不能触及外露部位,使用吸管接种于试管或平皿时,吸管尖不得触及试管或平皿边。
6. 接种样品、转种细菌必须在酒精灯前操作,接种细菌或样品时,吸管从包装中取出后及打开试管塞都要通过火焰消毒。
7. 接种环和针在接种细菌前应经火焰烧灼全部金属丝,必要时还要烧到环和针与杆的连接处,接种结核菌和烈性菌的接种环应在沸水中煮沸5min,再经火焰烧灼。
8. 吸管吸取菌液或样品时,应用相应的橡皮头吸取,不得直接用口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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